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終于定調,保障房建設成為房地產調控的主導政策。
會議提出,“要加快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建設,強化政府責任,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,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,加快棚戶區(qū)和農村危房改造,大力發(fā)展公共租賃住房,緩解群眾在居住方面遇到的困難,逐步形成符合國情的保障性住房體系和商品房體系。”
筆者一直認為,理順房價要從理順住房供需結構入手,力推保障房建設是解決住房和房價問題的根本途徑。
此次會議,將“保障性住房體系”和“商品房體系”并列,實際上是恢復“兩條腿走路”,改變上世紀90年代末以來保障性住房建設嚴重欠賬的局面。
筆者認為,“加快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建設”與“積極財政”和“保持經濟平穩(wěn)較快發(fā)展”的政策契合度較高,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明智抉擇。
會議對熱議的“房產稅”并未著墨,說明中央可能已經意識到開征“房產稅”的問題和困難,做出了正確的選擇。“房產稅”熱恐怕要告一段落了。
筆者堅持認為,“房產稅”有諸多不合規(guī)范、有悖民生之處,不宜實行。而“推進保障房建設”的政策效果,要遠遠優(yōu)于“房產稅”的效果。
天津財經大學經濟學院 叢屹
(來源:凱迪網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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